1、處理設施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和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管理和維護。設施清掏和維修作業,必須由具備專業資質的隊伍承擔。2、處理設施應有全面的維護保養計劃,應建立日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清掏、檢修制度,并作好記錄。3、嚴禁在處理設施上修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堆碼重物。4、處理設施的檢查井和取樣孔蓋板應保持活動,不得密封。蓋板應保持完好,如有破損和松動應及時修復或更換。5、處理設施周圍應設防火警示牌、嚴禁煙火。6、應定期檢查處理設施的進、出口和連接管道,如有堵塞必須及時疏通。7、取糞口應保持清潔,無糞便污垢積存,且加蓋密閉。8、處理設施必須按清掏周期進行清掏。清掏時應對池體進行全面檢查,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9、清掏作業時,應在池周圍設置安全警示牌。10、清掏作業提前3小時,必須打開井蓋并借助機械設備進行充分的通風排氣。11、清掏維修人員入設施前,必須對設施內的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檢測,相關氣體濃度控制應符合表1的規定。同時應佩帶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安全裝備。作業時,池外應有人員協助,不得單人作業。